法律分析
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商品房預售人應當自商品房預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並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在這個階段,買方可以自行競標或委托他人競標,包括開發商和銀行。委托他人競買的,買受人應當出具授權委托書,提交身份信息並簽署《不動產轉移登記申請表》。只有這樣才能完成辦理房產證的手續。目前,在商品房按揭交易過程中,幾乎所有小業主都委托開發商或銀行辦理房產證。然而,許多小企業主忽略了壹個重要的細節,即當他們向開發商或銀行提交申請文件時,他們不會讓對方簽收書面證據,從而留下書面證據。這樣,壹旦申請逾期,如果各方責任界定準確,難免會有爭議。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委托具有房地產測繪資質的單位按項目進行測繪,測繪成果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方可用於房屋所有權登記。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6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房屋所有權登記所需的資料。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