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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與離婚判決書
王和馬蓉的離婚案已經持續了兩年。最終,2021、1年10月22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判令馬蓉賠償王各項損失共計1.4億元,並解除其婚姻關系。這段婚姻的結束,也標誌著這場轟轟烈烈的離婚案的結束。

背景

王和馬蓉2013結婚。但2016,王在微博中寫道妻子馬蓉出軌,並介紹了與出軌男子的聊天記錄。從此,兩人的離婚風暴開始了。在這起離婚案中,王始終堅持自己的立場,認為婚姻破裂是因為馬蓉出軌,而馬蓉否認自己出軌,並要求王分割離婚財產。

訴訟過程

王與馬蓉離婚壹案於2017年底在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中,王提出離婚、賠償損失、撤銷婚姻登記的請求,馬蓉提出離婚財產分割的請求。2065438+2008年3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作出壹審判決,認定馬蓉有婚外情,決定解除二人婚姻關系,並要求馬蓉賠償王各項損失共計105萬元。

但馬蓉不服壹審判決,提起上訴。2065438+2008年2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審理此案,並作出維持壹審判決的判決。馬蓉再次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最高人民法院於5438年6月+2020年2月作出終審裁定,駁回馬蓉上訴,維持二審判決。

最後判決

最終,2021 1 22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判令馬蓉賠償王各項損失共計1.4億元,並解除其婚姻關系。這起離婚案經歷了漫長的訴訟過程,最終以王勝訴而告終。

標簽

這段婚姻的結束不僅僅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情,也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註。在這起離婚案中,王立場堅定,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這個離婚案也提醒我們,婚姻需要雙方共同維護,出現問題時,要通過法律手段解決。離婚不是解決問題的唯壹方法。只有雙方共同努力,婚姻才能長久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