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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事业单位今年有招聘吗?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为满足南平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中***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南平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28名。受南平市所辖县(市、区)委托,县(市、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81名,同步参加这次笔试。以上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0年南平市(或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其它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5日至2002年7月15日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各招聘岗位条件以《简章》的要求为准。其中未注明户籍要求的,指面向全国;要求面向福建省或南平市的,指2020年7月15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或南平市的人员;2020年福建省内高校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福建省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面向本省的岗位;2020年南平市内高校市外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市外高校南平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户籍关系仍在外地中介机构的未正式入编人员),均可报考面向南平市的岗位。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各岗位信息表。

招聘随军家属的岗位,仅面向2020年7月15日前已办理随军批准手续的南平市辖区驻军部队干部随军家属,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各岗位信息表。

7.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的相应条件可以报考。

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③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④南平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⑤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⑥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即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回避条款;⑦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若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文件,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可报考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下的大专、本科学历岗位。

2.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必须在2020年7月15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20年7月15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3.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习人员(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中的具有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台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4.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院校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者,其学历类别不限。

6.“专门岗位”是指专门面向参加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且于2020年9月30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南平市统一选拔的2018年基层党群工作者且于2020年8月31日前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以及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服役期满,符合此次招聘相关规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进行招聘的岗位。报考“专门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专门岗位”。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南平人才网()查询;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考生,可登录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附后)查询。

8.划定成绩合格线

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划定;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划定。考生可在10月15日后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面试

1.面试形式

除部分有特殊要求岗位外,均采取公***题面试(相当于结构化面试)。各岗位的面试形式按《简章》要求进行。

2.面试的组织

面试工作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有条件的也可委托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做好指导和监管工作。

3.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所报考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在此期间,请考生关注相关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考生联系方式有变更的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以方便招聘单位联系。若因此而使招聘单位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考生的,所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如毕业(学位)证、准考证、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若招考岗位有要求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其中,随军家属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随军报告表、配偶所在部队任现职的行政任命文件(加盖所在部队政治部公章)。

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5.面试考生的通知与递补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3天前,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予以告知,招聘单位也将进行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而产生空额的,应在面试前2天16:00之前由招聘单位确认,并报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在报考该岗位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6.总成绩的计算及相关事项

(1)笔面试成绩各占比例

笔试专业知识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笔试《综合基础知识》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含片断教学、才艺展示、技能操作、专业技能面试等。其中部分需要片段教学+技能操作;专业技能+才艺展示面试的岗位,各测评科目分值占面试成绩的50%)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2)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出现总成绩相同时的处理方法

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报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测试,名次按加试的测试成绩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