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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开放需要哪些证件

需要持有《卫生许可证》、《高危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可能需要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等证件。

其次,还需取得《高危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游泳作为一项高危性体育项目,需要专业的设备、技术和安全保障措施。因此,游泳池在开放前,必须向体育主管部门申请并获得高危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以证明其具备从事高危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资格和能力。

此外,游泳池还需持有《工商营业执照》。这是证明游泳池经营合法性的重要证件,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在申请工商营业执照时,需要提供游泳池的场地证明、设备清单、人员资质等相关材料。

最后,根据当地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游泳池可能还需要办理《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这是为了确保游泳池的消防设施完善、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以保障游泳者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综上所述:

游泳池开放需要持有《卫生许可证》、《高危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可能需要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等证件。这些证件的办理是确保游泳池合法、安全、卫生运营的必要条件,也是保障游泳者权益的重要措施。

法律依据:

《公***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四条规定:

国家对公***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全民健身条例》

第三十二条规定:

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一)相关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二)具有达到规定数量的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

(三)具有相应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第四条规定:

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