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把好进出口商品质量关,更好地为对外贸易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条例》第二十五条“商检机构和有关检验机构执行检验和办理公证鉴定得酌收费用”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经检验不合格或合同规定以商检证书作为结算依据而对外出证的进出口商品,以及由国外申请人直接申请或由国外负担检验费的进出口商品一律按“对外费率费额”计收检验费,其金额应在证书上注明。进口商品经检验全部合格或合格部分不对外出证的,以及出口商品的检验费用由国内负担的,一律按“对内费率费额”计收。第二章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工作项目的费率费额第三条 进口商品品质检验费率费额
一、一般进口商品以进口发票或合同所列总值的千分之二点四计收检验费。
木材、皮张等逐件检验品质,由收用货部门验收后向商检局申报并经商检局复验出证的,对内按有问题部分的货值的千分之一点二计费,对外按千分之二点四计费;由商检局自验的,不合格部分,对外出证的按千分之二点四计费,合格部分或全部合格的按千分之一点二计费。
二、机电仪商品、运输工具、轴承等,对内外均按有问题或缺陷部分的价值的5‰计费。
进口商品开箱查看,每箱收费10元。
一般进口车辆收取初检费,每辆10元;摩托车每辆2元。
三、进口金属材料检验项目分为外观规格、机构物理性能、化学成份、金相探伤等四个大项目,检验收费均按检验结果所代表部分计费。其费率为:1、申请检验全项的,对外按5‰、对内按2.5‰计费;2、申请检验三个大项目的,对外按4‰、对内按2‰计费;3、申请二个大项目的,对外按3‰、对内按1.5‰计纲;4、申请一个大项目的,对外按2.4‰、对内按1.2‰计费。
四、进口家用电器的费率:
150台以内按进口商品总值的2.4‰计费;
151台--500台按2‰计费;
501台--1500台按1.5‰计费;
1500台以上按1.2‰计费。
经检验不合格对外出证时,一律按5‰计费。
五、进口商品检验费,每批最低费额:对外为100元,对内为40元。第四条 出口商品品质检验费率费额
一、出口商品品质检验,对内按出口发票或合同所列总值的1‰计收检验费(个别情况,不掌握合同价,也可以参照成品进货价)。
二、所有出口商品对外均按出口发票或合同所列总值的2.4‰计费。
三、执行出口预验,无发票或合同价的,可参照当年同类出口商品价格计费。
四、出口商品检验费,每批最低费额:对外为50元,对内为20元。第五条 公证鉴定费额
一、重量鉴定:
1、衡器鉴重:每毛重公吨对外为0.30元,对内进口为0.30元,出口为0.20元;每批最低费额对外为50元,对内进口为40元,出口为20元。
定量包装商品,抽查一定比列,推算全批重量的,每毛重公吨按0.10元计费。
由商检局自验的,对内一律按全额收费。由商检局监磅的,对内按全额的二分之一收费。由商检局复磅的,对内按全额的四分之一收费。但对外出证索赔的,在证书上均按全额费用列明。
2、容量计重:每公吨收费0.20元;
3、水尺计重:每公吨收费0.10元;
4、流量计鉴重:每公吨收费0.05元。
容量、水尺、流量计计(鉴)重,每批最低费额均为50元。
二、货载衡量:
1、量尺:每立方米收费0.30元;
2、衡重:每毛重公吨收费0.50元。
货载衡量,每批最低费额:对外为50元,对内为20元。
三、验残:按残损或短缺部分的货值的5‰计费。
每批最低费额:对外为100元,对内为40元。
四、海损鉴定:按提单货值的2.5‰计费。每批最低费额为100元。
五、舱口检视:每舱收费50元。
六、载损鉴定(包括舱口检视):每舱收费150元。
七、船舱检验:
1、清洁:每舱收费50元;
2、密固(不包括清洁):每舱收费100元;
3.冷藏舱(包括清洁、温度):每舱收费100元。
八、飞机货舱验清洁:每舱收费50元。
九、监视卸(装)载:每舱收费150元。监卸油轮按编号舱计收(即左、中、右合为一舱),监装包括清洁通风、铺垫的检查,三个舱以上,每增加一舱,加收30元。
十、油舱空距:每舱收费50元。
十一、船舱加封:三个舱室以下每舱收费30元,三个舱室以上每增加一舱加收10元。
十二、温度检视:每500吨收费50元。
十三、槽车监视清洁:每车收费20元。
十四、机械列冷藏厢验清洁、温度:每厢收费20元。每批最低费额为30元。
十五、木材检尺:每立方米收费0.30元。
十六、包装、数量鉴定:每100件收费2元。不足100件的以100件计收。进口数量鉴定按验残项目收,其中机电仪、成套设备数量仍按数量鉴定收。
十七、样品加封:每个收费5元。
十八、拣封样:每个收费10元。
十九、兽医、卫生、消毒、产地、价值证明、普惠制产地证:每份收费10元。
二十、商检局凭专业检验机构检验结果审核换证的,每份收签证费10元。凡经商检局进行检验后出证的(包括凭厂检证抽查复验换证的),按品质检验项目收费。
二十一、对“三来一补”“三资企业”的出口产品签发普惠制产地证书,每份收费20元。
二十二、其他公证鉴定,每批最低费额均为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