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立合同人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根据委托方提供原材料还是辅助材料,其计税依据有不同之处。
印花税的税收优惠情形有哪些
(一)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三)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四)对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不贴印花。
(五)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印花;
(六)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印花。
(七)企业与主管部门等签订的租赁承包经营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不应贴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第五条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