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用途分类
1、电站锅炉:用于火力发电厂的锅炉,容量大、参数高、技术新、要求严。是上海锅炉厂主要产品。
2、工业锅炉:在各工业生产纺织、印染、制药、化工、炼油、造纸等的流程、采暖、制冷中提供蒸汽或热水的锅炉。是上海锅炉厂产品之一。
3、生活锅炉:为各工矿、企事业单位、宾馆、服务行业等提供低参数蒸汽或热水的锅炉。此类锅炉需求量大,全国各地有很多制造厂。
4、特种锅炉:如双工质两汽循环锅炉、核燃料、船舶、机车、废液、余热、直流锅炉等等。
二、按本体结构型式分
1、锅壳式锅炉锅炉:燃烧和吸热蒸发都在一圆筒体内完成,它有卧式和立式之分,如早期的兰开发、炮仗炉等。
2、水管锅炉:主要受热面为管子的锅炉,是早期锅炉的一项重大改进,安全可靠性大大提高。
3、锅筒式锅炉:锅筒置于火侧之外不受热的锅炉,有双锅筒、单锅筒和多锅筒式,锅筒有横置式、纵置式等。
三、按循环方式分
1、自然循环锅炉:水冷壁管内工质的流动循环,依靠上升和下降管之间工质的比重差建立循环压头产生自然循环,这种锅炉只适用至亚临界压力。
2、控制辅助循环锅炉:在水冷壁与下降管之间增设循环泵,克服流动阻力确保水循环安全可靠,它适用于亚临界和近临界压力的锅炉。
3、直流锅炉:从水到过热蒸汽出口,依靠给水泵压力一次通过各受热面的锅炉,它适用于高压以上至超一超临界压力。
4、复合循环锅炉:在直流锅炉的蒸发区段附加可控强制再循环系统的锅炉,使在低负荷或启动过程中保持水冷壁良好的运行条件,高负荷时进入纯直流运行。
5、低倍率循环锅炉:原理相似于控制循环锅炉,促使水冷壁循环倍率降低至左右,加快蒸发速度。
注意事项
1、锅炉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全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
2、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的单位应当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资格证书,方可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拟进行安装、维修、改造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辖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将开工告知送当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告知后即可施工。
3、锅炉安装、维修、改造的验收。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要向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申报锅炉的水压试验和安装监检。合格后由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整体验收。
4、锅炉的注册登记。锅炉验收后,使用单位必须按照《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填写《锅炉(普查)注册登记表》,到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并申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登记证》。
5、锅炉的运行。锅炉运行必须由经培训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持证人员操作,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八项制度、六项记录。
6、锅炉的检验。锅炉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未经安全定期检验的锅炉不得使用。锅炉的安全附件安全阀每年定期检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检定一次,未经定期检验的安全附件不得使用。
7、严禁将常压锅炉安装为承压锅炉使用。严禁使用水位计、安全阀、压力表三大安全附件不全的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