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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铁路大票的抵扣问题

这种情况,《增值税暂行条例》中相关规定是这样说的: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并取得铁路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如果发票的“托运人”或“收货人”与其不一致,但发票“托运人栏”或“备注栏”内注有该纳税人名称(特别强调:手写无效),则该运输发票可以抵扣。

所以,这个应该是在备注栏中打印“中钢钢铁武汉分公司”才能抵扣,这个不需要再另行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