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亭的电费不要业主承担。根据物价局有关规定显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办公及生活等自用水、电,必须单独设表,其费用由物业管理单位负担,不得向住户分摊,小区绿化物养护、园林水池喷泉、值班室、保安亭以及喜庆活动、宣传、装饰等用水用电,其费用均由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列支,不得向住户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