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06规定,混凝土结构的加固设计使用年限,应按下列原则确定:结构加固后的使用年限,应由业主和设计单位***同商定:一般情况下,宜按30年考虑;到期后,若重新进行的可靠性鉴定认为该结构工作正常,仍可继续延长其使用年限;对使用胶粘方法或掺有聚合物加固的结构、构件,尚应定期检查其:工作状态。检查的时间间隔可由设计单位确定,但第一次检查时间不应迟于10年。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加固后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说什么"碳纤维加固质量保证期一般是按照建设部的规定的50年"!GB50367这个加固设计规范是建设部在2006年6月19日发布并于当年的11月1日实施的,从没听说过有保证期50年这个说法!纯属废话连篇!不懂装懂还在百度知道这个专业平台上扮演专业人士,大言不惭简直是个笑话,神马专业的有资质的加固公司!依我看也只是游击队罢了!省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