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所职能:
乡财政所是综合管理财政收支,实行财政监督,参与全乡国民经济实现调控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全乡财政收支预决算的编制和执行、组织收入、筹集、调度、供应资金、契税征收、社会保障(民政定补、农村社灾救、农村低保、五保户供养、计生抚助)资金发放、财政涉农补贴发放(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农资增资补贴)、集体资产管理、村级三项资金管理、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中国农民网管理、会计培训监督、农村小型设施项目(道路、桥梁)实施;参与乡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制定、工程项目监督等工作。
二、广电站:
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视管理的法律法规,协助市广电局依法加强本乡范围内的广播电视设施管理和地面卫星接收管理,依法做好查处本乡范围内无证卫星天线,偷盗有线电视信号,危害广播电视设施的工作。
根据市广电局总体规划,制订本乡广播电视收展规划,负责本乡电视设备和网络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广播电视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完整、准确、安全、优质地转播好市广电局下传的所有广播电视节目。
按有关政策规定,收取有线电视相关费用,服从市广电局的财务管理。
负责乡村广播业务指导,协助乡村建设广播网络。
为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服务。
三、国土资源所工作职责:
1、负责本辖区内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
2、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编制所在镇土地利用规划和基本田保护区的划定和管理等。
3、依据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组织派出辖区内的土地后备资源的调查和开发。
4、负责做好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有偿使用纲前后手续呈报、完善、管理、服务等。
5、负责做好辖区内日常地籍管理、地产交易、征收报批等工作。
6、协助市以上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检查监督本辖区内土地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挂靠
情况,调查处理土地可能性纠纷等。
7、按照规范化要求,做好国土所综合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工作。
8、推进粘土资源采矿权市场化建设,整顿和规范粘土资源的开采秩序,严格控制农田取土。
9、按照国土资源局的要求,做好国土所财务、统计及其资产管理工作。
四、环保办职能:
主要职责:参与全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协同有关部门拟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协调对全乡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负责编制全乡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组织推选环境保护各项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镇各种污染防治、环境监测及污染源调查工作,提出污染防治措施,推进循环经济和生态环境建设;负责全乡环境监理工作,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处理和信访和;组织全乡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五、计生办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措施。根据市下达的人口计划和计划生育各项任务要求,制定确保指标完成的计划、措施,对村(居)委一级的计生业务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抓好镇、村(居)两级的婚育学校建设,负责对村(居)一级计生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流动人口管理。负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提高流动人口的办证率、持证率和验证率。严禁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计划外怀孕、生育;创优评先。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先进村活动;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技术服务。巩固完善镇、村(居)服务网络建设,为育龄夫妇提供优生优育、避孕节育、查环查孕、生殖健康保健、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等服务;管理服务。按政策规定为申请生育、外出、流入的人员办理、出具有关证明(件),并做好这些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市计生委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
六、监察室工作职责:
监察室履行行政监察职能,监督全乡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的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等情况;调查、处理监察违纪违法的行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保障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负责对政府有关项目的招标工作的监督。
七、科教文卫体办公室:
主要负责和企业管理站协作完成市科技局下达的全年科技工作考核目标和任务(主要包括专利申请科技示范企业和大专院校产学研签约和实施等);按照市科协的年初计划,全面制订我镇科协工作计划、实施方案,认真组织“科普宣传周”、“全国科普日”和实用技术培训等活动;协助学校和分管领导做好教学秩序的稳定有序,校舍教具的维修,九年义务教育的完善、提高,中途停学学生返校的思想工作,学校班子的选配;教师的流动和有关经费的保障工作;积极宣传大病医保的政策规定,协助做好参保人员的筹资解款,名单输送和遗漏的纠错工作,积极完成全乡的改厕任务;认真制订加强食品、弦乐器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度,积极组织协调相关的检查,建立好台帐资料;积极完善全乡体育中心和各村体育设施建设,认真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周密组织有关体育单项比赛。
八、民政工作:
负责村(居)委会业务指导,社会困难救助,三老、现役军人等优抚对象的待遇落实,灾情调查上报及其他双拥、老龄工作、殡葬改革宣传等。
九、农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能:
主要是围绕农业生产进行新技术研究、引进,并经试验、示范,在全乡农业生产上推广应用,为农业生产服务。其次掌握农业生产发展动态及生产实际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再次做好农技培训,开展农业技术知识科普宣传活动,抓好科技示范户,指导农民科技致富。
十、农经服务中心工作职能:
1、宣传、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
2、指导、组织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体系发展建设等。
3、健全全乡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以土地承包管理机动田管理为重点的承包土地管理制度。
4、负责全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工作,指导好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和会计审计以及农经统计工作,组织清收农村“两项往来”欠款,努力化解村级不良债务。
5、抓好农民负担管理,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方针政策,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违纪案件,指导农村“一事一议”筹资做好财政转移支付,村级收入的监督管理。
6、围绕农业增收、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搞好以土地流转、会计代理、资产经营、农产品营销及劳动转移等五项服务工作,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和指导,不断探索民展农村经济的增长点,研究促进农村承包土地的依法、有序流转。做好以“村美、民福、班子强”为内容的新农村建设工作。
十一、人社办: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才工作的政策法规,对本乡人才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严格执行机构编制规定,搞好本乡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本乡的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本乡人才需求信息;具体负责本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贯彻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职称岗位及聘任、继续教育管理等;具体负责本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工作;负责政府奖励和表彰工作;协助做好本乡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和调解工作。
十二、兽医站:
主动当好乡党委、政府参谋,提出并编制符合乡(镇)畜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畜禽良种引进,杂交改良以及培育优良畜禽品种;畜禽重大疫病免疫注射和监管;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收集、整理、撰写各种技术资料和报告,按照上报各项生产、科技推广报表、疫情报告、疫情报表和各项工作总结。做好畜禽疾病的诊疗工作。
十三、司法所:
负责协助乡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按法律规定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代表乡政府处理民间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四、统计办:
负责本乡乡管辖区的各项统计工作,对辖区内各单位的统计工作情况实施统计监督;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本乡镇的基本统计资料,开展统计分析;负责本乡镇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统计上岗培训、统计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实施国家、省、市部署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十五、文化站:
1、利用各种文艺形式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2、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繁荣文艺创作。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辅导村文化室工作。
3、负责文化、体育市场的维护管理。
4、普及科技文化知识,传递科技经济信息,为群众致富和搞好经济服务。
5、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进行文物保护。
十六、信访办:
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阅处人民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负责查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案件,在规定期限内报告处理结果,定期分析信访情况,经常排查不安定因素,及时采取措施,超前作好工作,尽力劝阻和化解集体上访,认真做好信访老户的查处疏导和回访工作。
十七、综治办:
负责对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并督促本乡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牵头协调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基层安全创建、防控体系建设、流动人口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学校及企业周边治安整治等各项工作。对本乡各部门、各单位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和奖惩,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制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