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蓉江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3号)精神,保障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需求,加快推进建材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要督促辖区内未复工的砂石、水泥、钢材、预拌混凝土、墙体材料等建材生产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工信、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要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条件,帮助企业提高产能恢复率。
二、各地建材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前,要专门安排人员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后实现安全、健康生产。
三、发改、住建等部门要做好重点工程项目与建材生产企业的供需对接,保障供应稳定。
赣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