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不同种类的润滑油各有其使用性能的特殊性或差别。所以,要求正确合理选用润滑油,避免混用,更不允许乱代用。润滑油代用要遵循以下原则:
①、尽量用用同一类油品或性能相近的油品代用。
②、粘度要相当,代用油品的粘度不能超过原用油品的±15%,应优先考虑粘度稍大的油品进行代用。
③、质量以高代低。
④、选用代用油时还应注意考虑设备的环境与工作温度。
不同种类牌号、不同生产厂家、新旧油应尽量避免混用。下列油品绝对禁止混用。
①、军用特种油、专用油料不能与别的油品混用。
②、有抗乳化性能要求的油品不得与无抗乳化要求的油品相混。
③、抗氨汽轮机油不得与其他汽轮机油相混。
④、含锌抗磨液压油不能与抗银液压油相混。
⑤、齿轮油不能与蜗轮蜗杆油相混。
下列情况可以混用:
①、同一厂家同种不同牌号产品。
②、不同类的油品,如果知道对混的两组份均不含添加剂。
北京润石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