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稅收優惠政策
政府可以采取不同的稅收優惠政策來促進煤層氣的開發。美國煤層氣產業在很大程度上受益於為鼓勵開發非常規能源項目而制定的《1980原油意外利潤法案》中的第29項稅收優惠政策。根據該政策,在1980 ~ 1992年2月和31年2月之前鉆探的煤層氣井以及2003年之前生產井銷售的煤層氣可享受氣價相關稅收補貼。根據該政策,如果煤層氣的熱值為8500千卡/立方米,則每1998、2000和2002年的稅收補貼分別為42美元、45美元和49美元(表9-1)。
表9-1美國歷年煤層氣補貼
① 1Btu(英國熱量單位)= 1055.056j
目前美國對煤層氣生產實行“先收後返”政策,即先根據聯邦稅法征稅,再根據第29條稅收優惠政策給予稅收補貼。在大多數情況下,煤層氣生產商獲得的稅收補貼比他們繳納的稅收更多,因此他們可以獲得利益並有很高的積極性。雖然新疆的煤層氣生產不再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但第29條稅收優惠政策刺激了美國煤層氣產業在20世紀80年代的快速發展,迄今為止對保持其強勁的產量勢頭發揮了非常有效的作用。
二是投融資優惠政策
即使在預可行性評估表明目標地區煤層氣項目的經濟性具有吸引力之後,缺乏投資仍可能會推遲項目。煤炭企業通常沒有額外的現有資金投資煤層氣開發利用項目,因為現有資金必須投資於其主要的煤炭生產。此外,壹些貸款機構可能不熟悉仍相對較新的煤層氣開采和利用概念,因此項目開發商無法保證項目所需的前期投資。在美國,有各種各樣的解決方案來幫助項目獲得投資。這些方法包括提供贈款、貸款、貸款擔保、證券投資和其他補貼。
提供資金
在從聯邦、州和地方政府獲得的補貼中,州政府向企業提供的補貼最多。除了美國能源部的科研項目外,沒有專門為煤層氣設立的資助和貸款項目。然而,聯邦、州和地方政府設立了許多項目來支持整體經濟發展、能源發展、環境保護項目、小企業發展和農業地區的發展,其中許多項目可用於煤層氣項目。
撥款是企業籌資最直接的形式。撥款和貸款的區別在於它不會在未來償還。在美國,由於補助金不需要企業償還,政府很少直接向企業發放巨額補助金。特別是,聯邦政府不會直接向企業撥款,但會向州政府和非營利貸款公司等地方中介機構提供資金。許多州政府直接向企業提供補助金。這些撥款往往規模較小,並非所有的大額前期資本支出。賓夕法尼亞州能源發展局(PEDA)已撥款最多75,000美元,以支持賓夕法尼亞州能源資源的開發、推廣或更有效的利用。
(二)美國與煤層氣項目相關的援助資金渠道
盡管州和地方政府可能會向煤層氣企業提供更直接的財政支持,但它們仍然可以從聯邦政府部門獲得強大的財政支持。根據美國環境保護署3月發布的報告“聯邦政府資助煤層氣項目指南”1996,以下部門可以提供優惠貸款和援助。
(1)農業部農業部農村企業和合作發展局為農村企業提供貸款、貸款擔保和援助資金,其主要目標是農村地區的新技術應用項目或微利項目。主要有三種援助形式:向農村地區的私人機構、公共機構和個人提供貸款擔保,幫助他們獲得資金;直接向地方和國家中介機構提供貸款,以便它們能夠向農業地區的企業或社區發展機構提供貸款;向當地中介部門撥付資金,作為企業的循環貸款和成本基金。從1993到1995,直接貸款總額為1.6億美元,年利息為1%,最長貸款期限為30年。由於許多高瓦斯礦井位於農村地區,因此更容易從當地農村信貸部門獲得煤層氣項目貸款,貸款限額為654.38+50萬美元。貸款擔保項目額度為10萬美元,最長期限為30年。從654.38+0993到654.38+0995的貸款擔保為8.49億美元。
(2)商務部援助項目。商務部經濟發展局主要援助經濟長期困難的地區。從1992到1994,提供的援助資金總額為46.65438億美元。據該局介紹,在高瓦斯礦井開發煤層氣發電、管道天然氣銷售或居民用氣項目符合援助條件。
(3)小企業管理援助項目。小企業管理局主要為那些無法從私人銀行獲得貸款的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以便銀行願意向這些小企業提供貸款,節能項目可以得到優先考慮。從1993到1995,小企業管理局* * *提供了215億美元的貸款擔保。煤礦煤層氣回收項目壹般都是節能項目,特別是煤層氣凈化、礦井通風利用和甲醇或燃氣汽車燃料生產項目都是優先項目。
④科研經費。能源部下屬的摩根頓能源技術研究中心從事天然氣利用技術研究和煤層氣技術開發。能源部還向相關公司提供資金,幫助開發煤層氣商業示範項目所需的技術。
此外,美國各界也在煤層氣領域投入了大量資金。在1975 ~ 1992期間,美國的科研投資達到140億美元,而煤層氣項目的基礎設施投資達到45.4億美元。
三。環境政策
近年來,限制和控制全球氣候變化導致的溫室氣體排放問題日益成為國際關註的焦點。化石燃料燃燒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是人類社會活動中最主要的溫室氣體排放源,煤層氣的“溫室效應”相當於二氧化碳的22倍。煤層氣的開發利用是限制和控制溫室氣體最有效的技術手段之壹。
為了實現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目標,美國政府制定了以市場為導向的經濟激勵政策,主要包括可交換排放權和排放費。
(1)可交換排汙權。可交換排放權是政府允許形成壹個行業的排放總量或排放率。這壹排放總量在該部門的企業之間進行分配,並采用允許排放管理制度,因此每個企業都獲得壹定數量的排放權。內部分配後,企業可以兌換這些配額。在排放權的交易市場中,每排放單位的價格大致相當於未來排放的減排成本。可交換排放權制度可以使減排更經濟的企業出售多余的排放權,而減排成本高的企業可以選擇從其他企業購買多余的排放權。煤層氣開采配額可以在二氧化碳可交換排放權體系中進行交換。
②排放費。征收排放費可以使企業以盡可能低的成本減少排放;此時,排放的減排成本低於排放成本。排汙費太低,只能發揮特殊作用,管理成本太高;過高的排放收費顯然會減少排放,但會影響企業產品的競爭力。征收煤層氣排放費會增加煤炭成本,進而影響煤炭銷售,但煤礦經營者有義務承擔環境成本。
四、鼓勵利用煤層氣發電的政策
煤層氣利用的壹個重要領域是煤層氣發電。在德國,2004年頒布的《可再生能源法》規定,使用煤礦瓦斯的供熱電廠可享受每千瓦時6.6% ~ 7.7%的固定退稅率,為期20年,新建電廠的稅率每年可降低2.0%。5×104kW以下的煤層氣發電設備每生產1kW將獲得7歐分補貼(相當於每立方米0.21歐元的燃氣補貼),這將鼓勵煤礦瓦斯抽采和開發的有效利用,並將減少煤層氣排放和加強煤層氣開發利用納入“國家氣候保護計劃”。1998開采和利用蒙特斯尼斯礦山關閉礦井氣體的熱電廠成功運營。2004年《可再生能源法》頒布後,在各種優惠政策的鼓勵下,最近有幾個容量為3× 104 ~ 5× 104 kW的供熱和發電項目投入運行。截至2004年,已建成35個礦井瓦斯供熱發電項目,總發電量約600×104kW。
美國對使用可再生能源的小型發電廠給予“合格設施”激勵政策,並逐步將這壹政策擴展到煤層氣發電廠,鼓勵煤礦將煤層氣發電廠的部分電力出售給供電局,並支持煤層氣的利用。
動詞 (verb的縮寫)物價政策
美國電力公司的綠色定價和補償。綠色定價意味著用戶可以選擇標準價格的正常電力或電價略高的綠色電力,電力公司負責購買足夠的環保能源以滿足用戶的需求。例如,美國尼亞加拉莫霍克電力公司是美國第壹家實施綠色定價的公司。該公司的綠色定價計劃包括每月6美元的用戶附加費,其中65,438+0美元用於植樹,其余5美元用於開發可再生能源。考慮到溫室氣體減排的成本和常規發電設施的容量擴張,電力公司投資綠色電力具有吸引力。
電力公司可以通過多種方式加入綠色定價計劃。例如,直接投資煤層氣開采項目;從回收甲烷的煤礦購買排放許可證;以SO2排放許可證換取溫室氣體減排;參與幾家電力公司聯合建設的煤礦甲烷回收項目並享受減排。例如,俄亥俄州電力公司購買該州內爾姆斯壹號礦甲烷產生的電力,並用這種綠色電力取代部分常規電力,從而減少二氧化碳排放;尼亞加拉莫霍克電力公司用二氧化碳減排換取了二氧化硫排放許可。
六、煤層氣權屬及法規
煤層氣的開發受到多種因素的制約。除了儲層地質條件、開采技術和經濟條件外,還必須考慮其他綜合因素,包括煤層氣的所有權和煤層氣開采法人的穩定性。其中,煤層氣的所有權是最復雜的問題,即使在壹個國家,煤層氣所有權的含義也會因制定法律法規的機構不同而發生變化。即使在煤層氣即將開發的地區,也很難對煤層氣的所有權給出明確的規定。因此,煤層氣的所有權長期以來壹直是壹個有爭議的問題,各種法律的解釋和懸而未決的所有權立法成為煤層氣開發利用的壹大障礙。
常規石油和天然氣在地質學上可以相互分離,而煤層氣的儲層是煤層,因此很難將煤層和煤層氣的所有權完全分離,而煤炭、石油和天然氣的礦工和土地所有者則可能主張煤層氣的所有權。因此,煤層氣的權屬問題是影響煤層氣開發最重要的法律問題。
美國煤層氣的所有權和法規
美國阿拉巴馬州黑勇士盆地和阿巴拉契亞盆地的煤層氣開發也受到所有權問題的制約。目前,美國對煤層氣的所有權有兩種觀點:壹種觀點認為,擁有土地意味著擁有地下礦產的全部所有權;另壹種觀點認為,它擁有土地,但對地下煤層氣沒有所有權,因為煤層氣可以流動,因此有必要建立對這些氣體的實際所有權。甚至在美國的壹些地區,煤炭企業主和煤層氣企業主在煤炭和煤層氣開采方面也存在矛盾。煤層氣鉆井影響煤炭開采作業,阻礙長壁采煤工作面的發展。同時,水力壓裂增產鉆孔對煤層頂板也有危害。然而,出於安全生產的考慮,煤炭企業主使用通風來排放甲烷,這大大降低了煤層中的瓦斯含量。
在美國,煤層氣的所有權壹直是壹個長期的爭論。目前,伊利諾伊州、印第安納州、肯塔基州、俄亥俄州、賓夕法尼亞州、田納西州、西弗吉尼亞州等。美國已制定了適用於本州煤層氣所有權的法律法規,主要如下:
(1)煤層氣和煤炭分開歸屬。美國蒙大拿州法院認為煤層氣是煤炭資源的壹部分(1993)。阿拉巴馬州最高法院認為,煤層氣和常規天然氣壹樣,應依法獲得所有權。如果煤層氣屬於煤炭,煤炭企業主必須勉強開發有競爭力的資源,但煤炭企業主缺乏開發煤層氣的專業知識和知識。
(2)優先選擇早期獲得權利。煤層氣的所有權根據前期取得的資源權確定分配給煤炭或煤層氣經營業主。這種情況類似於澳大利亞昆士蘭州的煤層氣開發,例如在早期階段獲得了煤炭開采租賃權,然後煤炭所有者將有權開采煤層氣。1994這項政策在美國部分地區實施。
(3)彼此共存的權利。煤層氣企業主有權開采煤層氣,煤炭企業主也有權在煤炭開采活動中開采相關煤層氣。例如,在美國科羅拉多州,煤炭承租人有權從煤層中提取甲烷作為煤炭開采的安全步驟,而煤炭承租人無權在未開發的煤炭區開采甲烷資源。
(4)股權。煤炭企業所有者和煤層氣企業所有者將擁有相同的煤層氣開發份額,這可以鼓勵所有者以最小的風險和最大的靈活性合作開發煤層氣。
英國建立信任措施的所有權和監管
在英國,目前還沒有使用大量的地面鉆井來開采煤層氣,而是主要從地下開采。只有地下煤層氣抽采許可,不存在煤層氣權屬問題。在英國,土地所有者通常不擁有地下礦藏。
在從1946到1994的相關英國煤炭工業法規中,規定煤炭屬於英國煤炭公司,石油和天然氣歸國家所有。英國煤炭公司有權監督有關煤層氣開采的法律法規,並每年頒發煤層氣鉆井許可證。1994年,英國通過了《煤炭工業法》,規定任何石油或天然氣以及煤炭中吸附或解吸的氣體均屬國家所有,新成立的煤炭管理局將負責煤炭和煤層氣開發的許可權,並制定關於煤層氣勘探責任的法律。正常情況下,英國煤炭管理局不會同意煤層氣企業主進入煤炭開采區開采煤層氣的申請,但在幫助煤炭開采和促進煤層氣回收的條件下除外。如果煤炭管理局同意在煤礦區開發煤層氣,則必須考慮煤層氣鉆井激勵措施對煤礦開采的危害程度並采取措施將危害程度降至最低。
德國煤層氣所有權和法規
1993年8月的聯邦會議上正式宣布了德國煤層氣的開發所有權:煤層氣是壹種獨立資源;根據德國的各種法律,煤層氣是壹種碳氫化合物,不屬於煤。在煤炭開采過程中,煤層氣可以被抽取或排放,礦業公司可以利用抽取的煤層氣進行市場交易。
澳大利亞煤層氣的所有權和監管
在澳大利亞,新石油法將煤層氣定義為壹種碳氫化合物,因此煤層氣勘探開發許可證的發放與石油和天然氣相同。該條例使外國公司在煤層氣的開采和銷售中享有更大的法律權利,並成功解決了煤炭開采公司和煤層氣開發公司之間的糾紛。截至5月,澳大利亞昆士蘭州已發放1996、21個煤層氣開發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