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歲以下
胎兒在法律上不能稱為“人”,法律只承認其為“胎兒”。雖然不是法律意義上的人,但仍然具有法律意義。《民法通則》第十七條:“涉及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視為胎兒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出生時死亡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此外,為體現對“胎兒”的特殊保護,我國《刑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均規定孕婦不適用死刑和治安拘留。
0-1歲
0-1歲-父親不能隨便離婚。
《婚姻法》第34條規定,嬰兒的父親不得與未滿1周歲的母親提出離婚,除非母親提出離婚或法院認為有必要受理父親的離婚請求。
1-6歲
根據中國法律,壹歲以下的兒童是嬰兒,壹歲以上六歲以下的兒童和六歲以上十四歲以下的兒童。為了嬰兒的利益,給不滿壹周歲的嬰兒哺乳的婦女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不適用治安拘留。
6-7歲
第五條規定:“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都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可以推遲到七歲入學。”從這個角度來看,六歲是壹個人開始行使義務教育權的法定起點。
此外,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四條:“學齡前兒童在道路上行走時,必須由負責管理和保護的人帶領。”因此,六歲以下的兒童不能獨自在街道或高速公路上行走。
8歲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未成年人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下,而17年10月生效的《民法通則》規定,8歲是壹個非常重要的年齡分界線,它將未成年人分為兩個階段:8歲之前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8歲之後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12歲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12歲以上的人可以合法地在道路上騎自行車和三輪車。也就是說,未滿12周歲的兒童騎車上路是違法行為,否則壹旦發生事故將承擔相應責任。在此,希望家長承擔起監護責任,不要讓12歲以下的孩子騎自行車。
因此,12歲以下,* * *不要隨便騎車!
14-16歲
14歲是壹個非常重要和危險的年齡。因為從這個年齡開始,人們很可能會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行政法和刑法的責任。根據《刑法》第十七條規定,14-16的年齡為相對刑事責任年齡。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14歲對於壹些人來說也是法律嚴格保護的年齡界限。根據《刑法》規定,不滿14周歲的幼女與幼女發生性關系的,無論幼女是否同意,都應當以強奸罪從重處罰;同時,無論男女,只要不滿14周歲,都可以成為拐賣兒童罪的犯罪對象和拐賣兒童罪的犯罪對象。由於刑法只規定了拐賣兒童罪、拐賣兒童罪和拐賣婦女罪,所以拐賣14歲以上的人或拐賣14歲以上的男子,任何人都可以不負刑事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14-16周歲的未成年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不予治安拘留處罰。詢問未滿65周歲的治安違法行為人時,應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到場。
16-18歲
這個年齡組幾乎與14-16具有相同的法律意義。從這個年齡開始,人們有工作的權利,法律禁止雇主雇用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此外,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年滿16周歲,可以駕駛電動自行車或者殘疾人輪椅。
《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行政拘留處罰。
18歲
18歲屬於成年人。享有廣泛的公民權利: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參與國家管理的權利、擔任公共和社會職務(包括警察、律師、公務員)的資格以及公司和企業的處理權。每年2月36日以前年滿18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征集服現役。
20-22歲
根據婚姻法,自20歲起,婦女獲得結婚的權利。在婚姻領域,男性比女性晚2至22年獲得結婚權。未滿法定結婚年齡的男女雙方,以夫妻名義同居的,無論是否已舉行婚禮或通過欺詐手段騙取結婚登記,均不能取得合法婚姻的效力。同時,國家鼓勵晚婚,超過法定結婚年齡兩年結婚的屬於晚婚。
23歲
如果您已提前從法學院和其他大學畢業並獲得相應的學歷,並通過了司法資格考試,則可以被任命為法官或檢察官。當然,妳還必須同時滿足其他要求,例如具有中國國籍,擁護中國憲法,身體健康(見檢察官法和法官法的規定)。
25歲
《公證法》規定,符合壹定條件且年滿25-65周歲的公民可以擔任公證員。
45歲
如果妳有誌於為國家和全國人民服務,並具備相應的條件,此時妳就有資格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和副主席(憲法第七十九條規定)。
55-70歲
除非另有規定,女性公務員應在達到這壹年齡時退休(《公務員法》規定)。男性公務員可以比女性多工作五年。
此外,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規定,在我們這個溫暖的大家庭中,60歲以上的老人應該得到特別的優待和尊重,因為尊重他們意味著尊重我們自己,任何人都會變老。為老年人制定了許多優惠措施,例如規定老年人可以免費乘坐城市公共汽車和地鐵,博物館、紀念館、圖書館和公園應向老年人免費開放。
此外,《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70周歲以上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治安拘留處罰。
75歲以上
現行刑法規定,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死刑不適用於審判時年滿75周歲的人,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於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孕婦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宣告緩刑:(壹)犯罪情節較輕的;(二)(三)沒有再犯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的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死亡
財產被繼承。
去世後,如果沒有遺囑,按照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按照下列順序繼承去世前的財產:
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將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既沒有第壹繼承人,也沒有第二繼承人。財產被宣布為無主財產後,將歸國家或集體所有!
來源:民商法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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