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法定股東人數必須少於50人。在特殊情況下,國家授權投資機構或者國家授權部門可以設立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
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最低資本。
法定資本是指公司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時繳納的資本數額,即經法定程序確認的資本。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0%且不得低於法定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中壹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全體股東的出資額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30%。
3.股東* * *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關於公司組織及其活動的基本規則。
4.有公司名稱並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作為獨立的企業法人,公司必須有自己的名稱。公司在設立名稱時也必須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是指股東會、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監事會或監事。
5.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生產經營場所可以是公司住所或者其他經營場所。生產經營條件是指與公司經營範圍相適應的條件。它們是公司從事經營活動的物質基礎,是公司成立的最低要求。
二、申請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
1.發起人達到法定人數。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有發起人,發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發起人人數應當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且半數以上必須在中國有住所。
2.發起人認購和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股本為公司股票面值與股份總數的乘積,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最低限額需要高於500萬元人民幣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
3.股票的發行和準備符合法律規定。
4.發起人應當制定公司章程,由創立大會通過。
5.有公司名稱並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由股東大會、董事會、經理和監事會組成。
股東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所持每壹股份有壹票表決權。董事會是公司股東會的執行機構,由5-19人組成。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6.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第三,合夥企業的投標程序
1,有兩個以上合夥人,且均為依法承擔無限責任的人。
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人數至少為2人,這是最低要求。未指定最大數量。與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同,合夥企業中的合夥人承擔無限責任,合夥企業不允許有承擔有限責任的合夥人。
2.有書面的合夥協議。
合夥協議是所有合夥人通過協商並相互確定其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合夥協議由全體合夥人協商壹致並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3.各合夥人實際繳納的出資額。
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經全體合夥人協商壹致,也可以用勞務出資。勞務出資的評估方法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
4.有合夥企業的名稱。
合夥人設立合夥企業時,必須確定其合夥企業的名稱,該名稱必須符合企業名稱管理的有關規定。
5.有從事合夥經營的營業場所和必要條件。
合夥企業要正常持續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必須有壹定的經營場所和從事合夥經營的必要條件。
四、設立個人獨資企業的條件
1.投資方為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國公民。
2.有合法的企業名稱。
3.如果有出資人申報的出資,出資人可以以個人財產出資,也可以由家庭以財產出資。
4.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5.必要的員工
6.個人獨資企業不需要註冊資本。
擴展數據:
註冊公司流程
壹。核名稱
整理股東信息、企業註冊詳細地址、出資份額,確定業務部門後進行網上或現場名稱核驗,通過後在窗口領取核準通知書。
第二,銀行開戶
1.憑企業名稱核準通知書和股東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驗資銀行申請開立驗資臨時賬戶。
2.開戶後,按照各股東的出資比例將資金從各股東的個人銀行卡轉入公司臨時賬戶。
三。資本驗證
該機構出具驗資報告。
四。申請營業執照
準備相應材料並提交至註冊地址主管部門企業登記窗口,受理後領取受理通知書,並在下壹個工作日領取營業執照。
五、印章備案
取得許可證後,需要刻章備案並蓋章。
六、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準備相關材料,向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
七、國稅和地稅登記
取得營業執照、代碼證和公司印章後,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證。
八、辦理公司銀行開戶許可證。
1.在工商登記的所有手續完成後,從方便銀行獲得基本存款帳戶,即公司的銀行開戶許可證。
2.獲得銀行開戶許可證後,您可以轉移資本,取消銀行驗資賬戶並將註冊資本轉移到基本存款賬戶。
九、到註冊地址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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