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按照劇情來說,無論是母親的出現,還是三哥的選擇,最後的結局,都是合理的。
我在“生活事件中哪些細節戳中了妳”這個問題裏回答了壹個關於小文親生母親的細節。
其實母親的出現是有伏筆的。
壹方面,小文作為奶奶撫養的孩子,在奶奶去世後,監護權被交給了叔叔。這樣壹個有奶奶有叔叔的孩子,“認識他媽”,說他“從石頭縫裏蹦出來”是沒有道理的。
另壹方面,我舅舅移交撫養權,給我三哥看了兩份材料,包括我奶奶的醫學死亡證明,還有我媽只是壹張寫著我名字和身份證號的紙。
小文母親的“死亡”事實上並沒有定論,但母親和哥哥都向小文隱瞞了她的存在,這與她後來的感受相對應。
我覺得三哥的選擇有幾個方面。
所有人都認為小馬文不配帶走這個孩子,因為她已經坐過牢,拋棄了這個孩子。關於坐牢我不想多說(三哥也接受了母親因為坐牢無法照顧小文的理由),而拋棄這方面,很大可能三哥並不認為小文的母親拋棄了孩子(法律層面),更有可能只是“需要的時候沒有出現”(道德層面)。之前三哥對收養條例壹無所知,直到坐在辦理收養關系的大廳裏才知道自己不合格。他真的不知道這些事情。
還有壹個很重要的細節。三哥被噴熱幹面的部分,他和小文“約法三章”,要她不要聽奶奶的,要聽他的。後來,他幫小文修理手表。和小文在壹起的最後三天,他改變了主意,說“妳奶奶說得對”。
奶奶和小文的感情和責任,或多或少會被三哥移植到親生母親身上,就像有些爺爺奶奶多帶孩子壹樣,沒有人會說父母拋棄了孩子。
其實在三哥心裏,奶奶和媽媽是緊緊聯系在壹起的,奶奶撫養小文是因為她是媽媽的媽媽。所以三哥腦子裏可能沒有“這個女人疏忽了孩子,我可以從法律層面起訴她要撫養權。”舅舅不要小文,把小文推給外人,他可以留著,但是我媽要小文,他怎麽拒絕?他的大概率是——知道這是自己的媽媽,自己的媽媽想要壹個孩子,他沒有理由不給。他可以發誓,可以威脅她不要對孩子不好,但他想不到“我可以做那個不存在的媽媽,放過她。”
我看過壹些案例。事實上,收養的孩子多大就被親生父母帶走,十幾歲的親生父母來認親戚,養父母也很擔心的情況很多。
對於三哥,我覺得在他的世界裏“媽媽”的意義是很重的。這裏說幾個細節:為了小女孩的葬禮,他跟孩子的父親打招呼,他特意去走廊談了壹下。“這個房間裏沒有人能再崩潰”——他明白母親有多崩潰,明白失去孩子會崩潰;西西求助,但是他受不了。讓她起來,別傷到肚子裏的寶寶。三哥媽媽去世早,可以參考他姐。雖然和莫的爸爸關系不好,老是嚷嚷,但是很護著他姐,遇到以前的姐夫就壹臉不爽。當他跟老人說要換二哥的時候,大姐扇了他壹巴掌,他眼圈紅了,再也不做什麽了。
作為壹個母親,10月份懷孕,難產(尤其是小文媽說她生了27個小時,最後斷了)。作為壹個殯葬老師,三哥可能比我們更有經驗。我覺得三哥確實質疑父親的愛,但他從心底裏相信母親壹定是愛孩子的,可能有他自己的遺憾和留戀。當然,小文媽媽背後的表現說明三哥沒有看錯。即使小文沒有來到她身邊,她也在關心著女兒的衣食住行。她提著大包小包來拜訪,面對他們的激動卻不敢進門。
是三哥可憐她,被她感動,才拿到最後的邀約(也不是感情戲。三哥像任劍·白雪壹樣收留了小文媽,上天就像壹個小小的避風港庇護著底層的人)。
三哥是要把小文弄出他的工作環境。他去見了學區,為小文的表現道歉。他很難不去想他的童年。當時他還沒有改變主意,自然覺得自己不夠好。三哥骨子裏有些自卑。他壹直是被“拋棄”的那個。他前女友沒選他,(他覺得)他爸爸也不會選他。小文跟著他,是因為無奈被叔叔拋棄。他會認為自己不會是那個被選中的人,於是小文哭著喊他爸爸,他開始拼命的跑。
最後說壹下時間線,這是大家覺得結局快最重要的原因。
小文是晚上被接走的——不久後任劍回來發現小文不見了,開始生氣——接到老莫去世的消息——第二天,老莫的葬禮(不需要儀式,隔壁胖哥說:“這麽大的事不要告訴我,不要把我當兄弟”)——煙火葬禮——得知小文走失——找到小文——小文自己跑回了天堂。
短期來看,應該是壹天壹夜;從長遠來看,應該是兩天壹夜(清洗和火化老莫的兩天),其中有老莫去世的消息,所以不是三哥單獨留下小文,而是事情壹起發生。老莫死了也不會告訴小文。
從媽媽那裏打車,小文可以自己跑回去看看。其實媽媽的住處離天堂不遠,有手表電話可以聯系,所以三哥想的不是那個:這輩子再也見不到她了,也沒有所謂的“妳會去哪裏”。
其中壹個細節是,三哥出來抽煙的時候,小文媽對三哥說:“這幾天我就天天呆在這裏。”其實這壹條我更生氣,因為從小文媽的堅持,小文總會遇到她,她會想辦法讓小文知道她是自己的親生母親,這簡直就是對三哥的折磨。
我覺得結局是現實和理想的結合,角色也不是完美的角色。我覺得能達到這樣的結局已經很圓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