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酒駕駛:飲酒駕駛機動車,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飲酒駕駛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拘留15日以下,5年內不得再次取得駕駛證。
醉酒駕駛: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判決後,判處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吊銷駕駛證,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終身不得駕駛營運車輛。判決後,判處拘役,並處罰金。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並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的,處十日以下拘留,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壹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六個月以下拘留,並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的,處十日以下拘留,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約束直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壹百零壹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壹、酒駕和醉駕的處罰:
1.酒駕的,暫扣駕駛證6個月,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以前因酒駕、再次酒駕被處罰的,處10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醉酒駕駛的,由公安機關予以約束,直至其清醒。被吊銷機器駕駛證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再次取得駕駛證。
3.飲酒後駕駛營運車輛將被拘留15日,罰款5000元,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4 .酒後駕駛營運車輛的,由公安機關捆綁醒酒。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再次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5.飲酒後或者醉酒駕車發生嚴重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駕駛證被吊銷的,終身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二、醉駕的標準:
1,車輛駕駛員血液酒精含量閾值飲酒≥20,2,車輛駕駛員血液酒精含量閾值飲酒≥80屬於醉酒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