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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競業禁止的法律後果
違反競業禁止的後果視情況而定:1。企業違反的,員工可以解除合同;2.公司股東違反競業限制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競業禁止是壹項法律義務,不能通過協議終止。然而,競業禁止是壹項約定的義務。企業違反競業限制協議的承諾,不支付賠償金,經催告後員工仍不支付賠償金的。此時,員工可以行使競業限制協議的解除權,免除相應的競業限制義務。公司提前1個月通知可以放棄競業限制。公司股東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另外,公司股東約定了競業禁止違約金。公司股東違反約定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依法支付相應的違約金。競業禁止是指禁止與特定業務發生特定民事法律關系的特定人員的競爭性特定行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四十九條* *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本章程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壹百五十壹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本法第壹百四十九條規定情形的,連續壹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本公司1%以上股份的有限公司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有本法第壹百四十九條規定情形的,上述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或者不設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執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董事會、執行董事收到前款規定的股東書面請求後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 前款規定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本條第壹款規定的股東可以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競業限制的期限是多久?

競業禁止期限壹般為2年。企業與員工訂立競業限制協議時,競業限制期限應限定在員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2年內。保密條款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者有義務保守用人單位秘密的合同條款,包括對保密內容、範圍、期限和措施的約定。保密條款往往與競業禁止條款密切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