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為人明知是假幣而持有、使用,數額較大的,將構成持有、使用假幣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壹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2.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假幣的認定標準如下:
1.行為人明知是假幣,且數額較大。根據現有證據,不能認定行為人正在實施其他假幣犯罪,以持有假幣罪定罪處罰;有證據證明其持有的假幣已構成其他假幣犯罪的,以其他假幣犯罪定罪處罰;
2.以收款為目的持有假幣。假幣應該屬於違禁品,禁止個人收藏。行為人大量收集假幣也會侵犯貨幣的公共信用。因此,只要他知道是假幣並符合數額較大的要求,就應以持有假幣罪論處,但在量刑時可以從輕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七十壹條。
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出售、購買假幣或者明知是假幣而運輸,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金融工作者犯有購買假幣和用假幣換錢的罪行。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購買假幣或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假幣兌換成貨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壹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偽造貨幣並出售、運輸偽造的貨幣的,依照本法第壹百七十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第172條
明知是假幣而持有、使用,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壹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