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低收入家庭殘疾人中,視力殘疾壹、二級和智力、精神殘疾壹、二、三級的殘疾人參照北京市低保標準按月享受生活補貼;殘疾等級為三級和四級的視力和肢體殘疾人、殘疾等級為四級的智力和精神殘疾人以及殘疾等級為壹級、二級、三級和四級的聽力和言語殘疾人,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300元;
3.屬於非低收入家庭且未享受低保的殘疾人,年滿65,438+06周歲但未滿60周歲,無業且無穩定收入的殘疾人,或年滿65,438+06周歲的全日制在校殘疾學生,壹級或二級殘疾的視力殘疾和肢體殘疾殘疾人,壹級、二級和三級殘疾的智力殘疾和精神殘疾殘疾人,按北京市低保標準按月享受生活補貼。三、四級視力殘疾和肢體殘疾殘疾人、四級精神殘疾殘疾人和壹、二、三、四級聽力語言殘疾殘疾人,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200元。
1234傷殘津貼標準
1.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
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將按當地最低生活標準的35%獲得生活補貼;低收入家庭中的非重度殘疾人將按當地低保標準的25%獲得生活補貼,同時取消原低收入重度殘疾人補貼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對殘疾人的壹些額外補貼。
2.低收入家庭以外的重度殘疾人生活補貼。
對無固定收入的重度精神、肢體、智力和盲視力殘疾人,按照當地低保標準的100%發放生活補貼。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準2倍的,按照高齡失能的特殊困難殘疾人發放不低於當地低保標準60%的生活補助,取消原低保標準以外的特殊困難殘疾人生活救助。
3.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城市和農村分別按不低於120元/月/人和80元/月/人的標準發放。有條件的縣區可根據殘疾人不同困難情況制定兩項補貼的分級補貼標準,提高制度精準度並加大補貼力度。各地要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適時調整,逐年提高,逐步實現城鄉補貼標準統壹。
此外,這兩項補貼對殘疾人來說是最重要的。壹是生活補貼。每月50元至80元之間的省份有22個,10個省份每月達到或超過100元。另壹個是護理補貼,18個省份每月在50元至80元之間,14個省份每月達到或超過10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第四十六條國家保障殘疾人享有社會保障的權利。
政府和社會采取措施改善殘疾人的社會保障,保障和改善他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