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자문 무료 플랫폼 - 不可抗力造成的後果如何承擔?
不可抗力造成的後果如何承擔?
法律分析: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不可抗力需要三個條件:1。不可預見:不可預見是指不可預見的事件。這裏的不可預見是指“即使是有經驗的承包商也無法預見”。不能通過當事人本身是否預見到事件的發生來確定。例如,在鉆鉆孔樁時,在20米的深度遇到了孤立的巖石,這使得鉆孔無法進行並造成了損失。這壹事件可以被稱為不可預見的,因為任何有經驗的承包商都無法預見這裏會有壹塊孤立的巖石。2.必然性:必然性是指即使當事人預見到事件的發生,也無法阻止。例如,雖然有關方面收到了地震預報,但它無法避免地震的發生,這是不可避免的。如果事件不能通過有關各方的努力而發生,即使發生了,也不能構成不可抗力。3.不能克服:不能克服是指當事人不能通過自己的努力消除或削弱事件的負面影響。例如,如果發生地震,各方無法將已完成的項目移出地震區,因此只能讓它倒塌。如果通過有關各方的努力可以避免損失,則該事件不能被視為這部分損失的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條款是指合同訂立後發生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或者不能控制的事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如期履行時,遭受不可抗力的壹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責任的條款。第二,要符合條件。1,事故發生在簽訂合同後;2.事故是不可預見、不可避免和不可控制的;3.不存在事故當事人的過失或疏忽等主觀因素。三是不可抗力的處理。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應當按照約定的處理原則及時處理。不可抗力的後果有兩種:壹是終止合同,二是推遲履行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 * *當事人可以協商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解除合同的理由。合同解除事由出現時,債權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壹)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債務;(三)壹方遲延履行主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不履行;(四)當事人壹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繼續履行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的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應當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對方。

衍生問題:

什麽是不可抗力因素?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當事人壹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少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當事人的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