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稅漏稅有哪些法律規定?
1.偷稅漏稅有哪些法律規定?偷稅的法律規定主要是我國的刑法和稅收征管法。二、偷稅罪的概念和處罰:偷稅罪是壹種俗稱的犯罪,應該說我國現行刑法沒有規定這個罪名。我國刑法第201條規定了偷稅罪,第203條規定了逃避追繳欠稅罪。《刑法》第二百零壹條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憑證,在帳簿上多報支出或者漏報、少報收入,經稅務機關通知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納稅申報的,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不滿百分之三十,偷稅數額在壹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或者稅務機關以偷稅為由給予二次行政處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逃稅款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偷稅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稅數額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數額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且數額在壹萬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受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的,由稅務機關依據稅收征管法處理處罰。《刑法》第二百零三條規定:納稅人轉移、隱匿財產,未繳納應納稅款,稅務機關無法追繳的,數額在壹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未繳稅款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三。偷稅漏稅:偷稅漏稅是指納稅人和個人不繳納或少繳稅款的無意識行為。比如由於不了解稅收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誤用稅率,漏報應稅項目,漏報應納稅數量、銷售額、利潤等。逃稅的特征1,逃稅是無意識的;2.偷稅漏稅的法律責任相對較輕;3、稅務機關也要承擔壹定的責任,稅務機關由於稅務宣傳不力,或者疏忽大意,稅法過於復雜等原因,使得納稅人在納稅時有很多問題,這些問題都是稅務機關造成的,不應該完全推卸在納稅人身上。因此,我國《稅收征管法》沒有單獨的偷稅漏稅條款的法律責任,但應當要求納稅人限期繳納稅款。綜上所述,其實偷稅漏稅在法律上並不屬於違法犯罪行為,因為偷稅漏稅在區分後,就可以對相關行為人定罪。如果壹個公司同時存在偷稅漏稅,必然會受到更嚴厲的雙重處罰,刑事處罰肯定包括罰款和多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