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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的合同類型有哪些?
有以下幾種類型的合同:

買賣合同、電、水、氣、熱供應合同、贈與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承包合同、建造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委托合同、經紀合同、居間合同、無名合同。

雙服務合同和單服務合同

根據雙方權利義務的分擔方式,合同可分為雙向合同和單向合同。

有償合同和無償合同

根據當事人是否以償還為代價取得權利,合同可以分為有償合同和無償合同。

有償合同需要付出代價,無償合同則不需要。在我們的生活中,保管合同和借款合同可以是有償合同,也可以是無償合同,看當事人的約定。如果沒有約定支付托管費和貸款費,則為自由合同,反之亦然。

允諾合同和實際合同

根據合同的成立是否基於標的物的交付,合同可以分為允諾合同和實踐合同。

重要合同和不必要合同

根據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合同可以分為重要合同和不必要合同。

企業常用的合同類別有:員工管理合同、公司管理合同。

1,員工管理合同

主要用於公司內部雇傭員工、人事管理等權利義務的具體約定。包括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雇傭合同、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培訓合同等。

2.公司的商業合同

根據不同的企業類型和業務類型,這部分合同的具體選擇和適用存在較大差異。

例如,壹個典型的制造企業需要上遊采購合同、供應商管理合同、質量協議等內容來實現其上遊控制;對於下遊銷售端口的控制,可能涉及分銷合同、代理合同、銷售合同、承包合同等等。

公司管理合同分為以下幾類。

1,外部

管理合同、質量協議等。應協商實現其上遊控制;對於下遊銷售端口的控制,可能涉及分銷合同、代理合同、銷售合同、承包合同等等。

2.內部地

合夥人出資協議和股東退股協議;股權轉讓協議、股權分配協議、股權收購協議;股權激勵協議、期權授予協議、高管薪酬及股權期權激勵協議、員工持股協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