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자문 무료 플랫폼 - 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2007?
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2007?
仲達咨詢網已經介紹了2007年《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壹條為規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行為,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建設工程造價咨詢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的收費行為。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是指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受社會委托,從事建設工程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查和經濟評價工作;編制工程預算、工程量清單、工程預算、工程結算審核和竣工決算;項目實施各階段的成本控制,以及項目成本爭議核查;從工程造價信息、與工程造價業務相關的技術經濟咨詢和顧問服務、出具工程造價成果文件等業務活動中收取的費用。

第四條凡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證書》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單位,均可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業務,並按本辦法向委托方收取工程造價咨詢服務費。

第五條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具體收費標準由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與委托方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和本辦法規定的指導性收費標準協商確定,浮動幅度在20%以內。

第六條工程造價咨詢費根據不同咨詢項目的性質和內容,采用差別費率和分級法計算(附件壹)。如不方便按上述方法計算,可參照本辦法規定的工日費用標準(附件二),由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與委托方另行約定。

第七條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應當遵循“公開、公平、誠實信用、公平競爭、自願有償、委托人付費”的原則。嚴禁任何單位或部門指定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或無工程造價咨詢資質證書的機構為委托方承接業務並收取費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行為規範,按照《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示範文本)》與委托方簽訂咨詢服務臺,明確服務內容、收費標準和交付方式,嚴格按照業務規則提供合格服務。

第八條委托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提供咨詢業務所需的工作條件和資料。因委托人原因造成咨詢工作量增加或工程造價咨詢期延長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可與委托人協商追加費用。

第九條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提交的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未達到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和深度的,應負責修改完善,委托方不再另行支付咨詢費。

第十條在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履行過程中,委托人或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出現失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按合同相應條款予以賠償。

第十壹條涉外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如有特殊要求,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可參照國外有關收費辦法或本辦法規定的收費標準與委托方協商,通過具體協商確定咨詢費用。

第十二條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或者其授權、委托的單位應當按照行政管理職能履行監督管理,不得向建設單位(項目法人)收取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檢查)監督程序的費用。

違反前款規定,擅自設立收費項目、制定收費標準、收取管理費的,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予以處罰。

第十三條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應嚴格執行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收費原則和標準,切實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凡超過或低於本辦法規定的收費範圍的收費,均屬價格違法行為,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四條本辦法由建設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2007年起實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有關部門制定的與本辦法相抵觸的有關規定,自本辦法生效之日起廢止。

更多工程/服務/采購招標信息,提高中標率,可點擊官網客服底部免費咨詢:/#/?source=bdz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