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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朋友簽租房合同有什麽風險?
首先,存在合同無效的風險。

第二,存在違約風險。

第三,有違反法律的風險。如果簽訂或使用虛假合同騙取租賃住房補貼和公共租賃住房,如果補貼由公共機構提供,相關部門將在其建立的個人信用記錄系統中記錄該情況,3年內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

代簽租房合同的法律責任是什麽?

將承擔連帶責任。

連帶責任是我國民事立法中壹項重要的民事責任制度。其目的在於補償救濟,加重民事法律關系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切實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連帶責任主要基於合夥、擔保、合資和承包等合同關系,或代理行為和上下級關系。

連帶責任的定義:是指根據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的約定,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承擔其全部或部分債務的壹種民事責任,可以引起其內部債務關系。當有多個責任人時,每個人都有責任清償所有債務,責任人之間存在連帶關系。

因此,租賃合同是代表代理商簽署的,並由代理商追認。

代表代理人簽署合同取決於代理人是否有權限,具體取決於以下情況:

1.如果有授權委托書,也就是說,代表簽字人取得的簽字人的同意或代表簽字人指示的簽字人的行為。還要看代理人的授權範圍。如果代理人超越授權代理人的權限,則要麽被視為表見代理(這將導致有效代理,但代理人有權追究代理人超越代理行為的責任)或效力未定的代理行為,這需要代理人的追認。

2.未經授權,屬於無權代理。無權代理行為取決於簽署人是否有任何文件或資料或權限使簽署合同的另壹方錯誤地認為他有權簽署合同。在這種情況下,無權代理行為可以被視為表見代理,這將導致有效的代理後果。但是,委托人可以追究委托人的越權委托責任。此外,無權代理只有在需要被代理人背書或與其簽訂合同的另壹方當事人向真正授權的被代理人發送提醒程序並經被代理人追認後才生效。

3.因此,合同的效力只能通過分析具體情況來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壹條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對支付租金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期限不滿壹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支付;租賃期限超過壹年的,每年到期支付,剩余期限不足壹年的,租賃期限屆滿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條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