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在現行的機動車輛保險條款中,哪些風險屬於免賠額呢?
壹、車輛損失保險和第三方責任保險
1.保險車輛發生損失或第三者責任時,根據基本保險條款第二十條的規定,保險公司根據被保險車輛駕駛人在事故中的責任,在符合賠償規定的金額內實行絕對賠償免除:負全部責任的20%,負主要責任的15%,負同等責任的10%,負次要責任的10%。單方事故的絕對免賠額為20%。
2.被保險車輛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如應由第三方負責賠償,確實無法找到第三方的,由保險公司進行賠償,但在賠償範圍內實行絕對5%的免賠額。
二、全車盜救
被保險車輛全車被盜、被搶、被劫,經縣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確認三個月未查明的,按照基本險第15條第(壹)項有關規定計算賠償(全損:保險金額高於實際價值時,以事故發生時的實際價值為準;當保險金額等於或低於實際價值時,按保險金額計算賠償,實行20%的絕對免賠額。但車主未能提供機動車行駛證、購車原始發票、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的,每少壹項增加0.5的免賠額,少壹把車鑰匙增加5%的免賠額。
三、車輛責任險和新增設備損失險
每筆賠償以相應的免賠額為準,免賠額和方法同基本保險第二十條。
四、無過失責任保險、車輛貨物掉落責任保險、自燃損失保險。
無論是部分損失還是全部損失,每次賠償都適用20%的絕對免賠額。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車主購買了不計免賠特別險,保險公司對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規定的免賠額可以取消,在進行賠償時不會扣除免賠額。保險公司不負責各種附加險項下規定的免賠額。
因保險車輛機械故障造成的事故和其他方無法發現的事故,視為單方事故,扣除20%的賠償。
(1)被保險人根據事故責任比例應支付的賠償金額超過賠償限額時:
賠償=賠償限額×(1-免賠額總和)
(2)被保險人根據事故責任比例應支付的賠償金額低於賠償限額時:
賠款=(核定損失金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相應賠償限額)×(1-免賠額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