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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轉租有法律風險嗎?
核心提示:商鋪轉租是否存在法律風險?商鋪轉租的法律風險包括: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賃合同;如果出租人不同意轉租店鋪,轉租人只能立即歸還占用的房屋。法律快報的編輯將為您介紹。

建議風險1。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轉租是承租人將租賃房屋重新安置的行為。承租人轉租房屋的,必須征得原出租人的同意。出租人不知情或者不同意的,有權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給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的是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而不是承租人與轉租人之間的轉租合同。但由於租賃合同的解除,轉租合同無法繼承和履行。

提示風險二:如果出租人不同意轉租商鋪,轉租人只能立即返還占用的房屋。

轉租合同壹旦被確認無效,轉租人應返還被占用的房屋。至於支付給承租人(轉租合同的出租人)的租金和店面轉讓費,只能向承租人索要,不能要求出租人返還。壹旦承租人人去樓空,杳無音信,恐怕已經支付的租金和轉讓費就打水漂了。

提示風險三:轉租人應拆除店鋪或店面的裝修,但不得向出租人折價。

在商店租賃中,出租人經常重新裝修或改建商店。轉租經出租人同意並征得出租人同意的,在房屋租賃合同終止或解除時,雙方可以將裝修折價給出租人,出租人可以獲得與折價裝修相當的價款。然而,在非法轉租中,轉承租人的這些權利不再可用。壹旦出租人不同意轉租,轉承租人必須拆除裝修並恢復房屋原貌。

因此,在辦理轉租時,我們應註意以下幾點:

1.轉租房屋時,必須訂立轉租合同,轉租合同必須經原出租人書面同意;

2.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的終止日期,但出租人與轉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轉租期間,原租賃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的,轉租合同隨之變更、解除或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