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面向公安機關,作為公安機關制作和使用法律文書的小工具工具書。此外,它還可以成為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和日常行政案件的指南。
本書結構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規定的公安機關業務範圍。主要分為刑事法律文書和公安機關行政法律文書。每個類別又分為若幹子類別(詳見目錄)。當涉及到每個小類別的寫作時。基本格式如下:壹是公文的概念、涉及的法律條文、公文的結構和寫法;二、文件的最新格式和制作使用中應註意的問題;三。相應的典型文件示例。整本書的寫作就是基於這種模式,並根據具體文件的細節進行了調整。
在具體樣式上,根據公安部《公安機關刑事法律文書格式》(2002年版)的規定,根據公安機關參與刑事訴訟的不同階段,刑事文書分為立案類、破案類、管轄類和回避類文書;律師參與訴訟文書;強制措施文書;調查取證文件;保護和執行文件。根據公安部2003年發布的《公安行政法律文書(樣式)》的規定,行政業務文書分為:公安管理文書;行政復議、訴訟文書(含聽證)、勞動教養文書;消防管理文書、交通管理文書、其他(包括出入境管理、內部治安、戒毒等主要文書)等六個部分。
這本書有自己的特色,在實際工作中能發揮應有的作用。
壹、內容新穎:本書以《公安機關刑事法律文書格式》(2002年版)和2003年《公安行政法律文書(範本)》為藍本。這兩種文件格式是最新的規定,它們與以前的文件格式有很大不同。因此,在現實中,我們需要壹本能夠解釋和舉例說明最新文件的參考書,而這本書直接基於最新格式。同類作品或內容不如本書全面,或較為陳舊,將不適應新的實際工作需要。例如,公安機關在聽證程序中的文件在作品中很少被提及。這可以說是本書的壹大特色。此外,本書采用的寫作理論和實例都是最新的,希望能展示本書與同類作品的不同之處。
二、實用性:公安文書有數百種,但各部門經常使用的不多,所以本書只講解公安機關實際工作中常用的重要文書。而且公安機關的文書很多都是填充文書,掌握壹定的寫作技巧後就可以輕松完成。因此,本書在結構和寫作方法上對此類文獻進行了描述和指導。對於許多需要較強寫作技巧的敘述性文件,考慮到實際需要,我們不僅給出了寫作方法和法律依據,還列出了示例和格式供讀者參考。細節相互交替,在狹小的空間裏表現出很強的實用性。
三是內容全面:現有同類著作多為公安機關某部門文件的解釋和舉例。但公安工作範圍很廣,對各類業務文書有精辟解釋和舉例的書籍很少,也沒有人能根據最新的文書格式全面講解。本書填補了這壹空白。
寫這本書的分工如下:
崔凱第壹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第四章
萬平,第三部分第二章
齊第三部分第三章
第三部分第壹章、第五章、第六章和第七章劉
這本書是由劉天宇編撰的。
我真誠地希望這本書能對讀者有所幫助。由於編輯水平有限,缺點和疏漏在所難免。請批評指正。
編譯程序
2005年6月5438日+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