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與丁丁
人為惡意制造噪音壹般不構成刑事犯罪,但屬於違法行為。可以報警處理,也可以直接提起訴訟,以侵害物權或相鄰權為由要求法院停止侵權行為。違反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法律法規,制造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給予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法律分析

如果樓上的人故意多年制造噪音,打擾他人的正常生活,也是壹種違法行為,可以報警求助。法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使用高音廣播喇叭。在城市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可能產生幹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音響設備,必須遵守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者進行其他室內娛樂活動時,應當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聲汙染。故意制造噪音擾民,情節嚴重的涉嫌尋釁滋事罪。故意“擾民”屬於故意制造矛盾、故意制造不和諧因素、故意制造事端、無事生非。因此,符合尋釁滋事罪的特征。但必須達到壹定的嚴重程度。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違反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使用高音廣播喇叭。在城市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可能產生幹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音響設備,必須遵守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破壞社會秩序行為之壹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壹)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侮辱、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三)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多次聚眾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第二百九十三條之壹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催收高利借款等非法債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壹)使用暴力、脅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3)恐嚇、跟蹤或騷擾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