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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現行刑法修改了多少次?
截至2018,刑法已修改十次。

2月25日,NPC人大常委會第九屆第十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壹)》,修正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8月36日,NPC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二)》,該修正案於8月36日起施行。

2月29日,NPC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三)》,該修正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2年2月28日,NPC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壹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四)》,該修正案自公布之日即2002年2月28日起施行。

2005年2月28日,NPC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五)》,該修正案於2005年2月28日起施行。

2006年6月29日,NPC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該修正案於2006年6月29日起施行。

2009年2月28日,NPC第十壹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該修正案於2009年2月28日起施行。

2月25日,NPC第十壹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八)》,該修正案於2065年5月25日起施行。

NPC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於2065438年8月29日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該修正案於2065438年8月29日起施行。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擴展數據:

為懲治侮辱國歌犯罪,切實維護唱、用國歌的嚴肅性和國家尊嚴,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中增加壹款作為第二款,修改為:

“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汙、踐踏等方式侮辱中國人民* * *和國旗、國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中國人民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的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百度百科-刑法修正案

人民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