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當事人的身份證號碼;
3.當事人是大學生或單位員工或特定社區居民等。;
4.簽字或蓋章等。
註意事項:
填寫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時應註意的問題有:
(1)勞動爭議當事人壹方為法人或單位的,應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便於及時處理案件。所謂法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的規定,是指有獨立的財產和資金,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有自己的名稱和組織機構,能夠以自己獨立的合法財產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非法人單位或者企業是指不符合我國《民法通則》上述法人條件之壹的社會組織。非法人單位或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也可能面臨勞動爭議仲裁的情況。此時還需要提交其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2)明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指法人單位的主要行政負責人,如廠長、經理。但是,如果法人實體有董事會,則該單位的董事長是法定代表人,而其經理不是;同時,在社會生活中,許多法人實體都有工廠和分公司,但壹般來說,工廠或分公司沒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因此當工廠或分公司成為勞動爭議仲裁的當事人時,其法定代表人只能填寫其所屬法人實體的首席行政官。如果法人實體中沒有首席行政官,則應填寫負責法人實體附表的常務副主任的姓名和其他自然信息。
(3)仲裁過程中,單位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的,應當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繼續參加仲裁活動,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的,以前的仲裁活動繼續有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三條。
居民身份證登記的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地址、公民身份證號碼、個人照片、指紋信息、證件有效期和發證機關。
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壹的、終身有效的身份代碼,由公安機關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準編制。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登記指紋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身份證法》第三條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地址、公民身份號碼、個人照片、指紋信息、證件有效期、發證機關。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壹的、終身有效的身份代碼,由公安機關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準編制。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登記指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