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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試用兩天合法嗎?
不合法,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勞動合同只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試用期是勞動合同的期限。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的最低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且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建議通過協商解決問題。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申請應當向單位註冊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妳也可以委托律師代表妳進行仲裁。勞動仲裁時效為1年,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

1.嘗試無薪工作2天合法嗎?

不合理。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的最低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且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壹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壹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者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壹雇主和同壹雇員只能約定試用期。以完成壹定工作任務為期限或者期限不滿三個月的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中。勞動合同只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此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的最低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且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工資必須在雇主和雇員商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支付。工資每月至少支付壹次,如果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工資可以按周、日、小時支付。

二是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綜上所述,試用期三天不發工資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這三天的工資。如果協商不成,他們可以要求勞動監察部門維護勞動者的權利,因為壹旦形成勞動關系,他們就必須得到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無故克扣或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