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管理局的工作主要分為兩個方面:服務和管理。在服務方面,主要負責中國公民因私出國申請,因私簽發普通護照和通行證;受理和審批外國在滬簽證、居留許可和永久居留身份證的申請;負責辦理申請從上海機場和海港入境的外國人的口岸簽證。在管理方面,主要是做好在滬外國人管理工作,依法查處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違反出入境管理法的案件,嚴厲打擊出入境違法犯罪行為。
出入境管理是在現代國家制度逐步完善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法律制度,它實際上是現代國際關系的壹種表現形式。可以認為出入境管理是國家行政機關根據國際法和國內法的有關規定對本國公民或外國人出入境行使主權的行政行為。出入境管理局的管理範圍廣泛,包括:出入境人員的管理(壹、中國公民是指從事出入境活動的境內外中國公民;第二,外國人分為永久外國人和臨時來華外國人。)、出入境證件(中國護照、中國護照替代證件、中國地區出入境證件)管理、出入境交通工具管理。
隨著中國與世界各國在經濟、文化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越來越廣泛,出入境管理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特別是上海出入境管理局作為中國面向世界的國際大都市,2019年出入境旅客4570萬人次,浦東機場口岸接待海內外旅客3900萬人次,以17居全國機場口岸之首,可見其重要性。
中國公民出境、入境(包括往來港澳臺地區)、外國人入境以及入境後在中國境內居留和旅行,必須事先申請。中國人和外國人都應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申請出境或入境。主管部門應對其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甚至進行必要的調查,然後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各級權限進行審批。邊肖以在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電子政務平臺上辦理相關業務的外籍人才為例:境外機構出具的必須經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或我駐外使(領)館認可的認證機構認證,非中文的必須提供國內具有翻譯資質的機構出具的中文翻譯件。
國內有翻譯資質的機構出具的譯文有什麽特點?
1.具有翻譯資格的境內機構是指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批準依法設立,具有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經營範圍包括“翻譯服務”類別的機構,即視為具有翻譯資格。
2.專業翻譯機構有經驗豐富的專職翻譯人員,可以確保翻譯文本的內容與原文完全壹致,不會出現誤譯和遺漏;機構內的專業排版人員可以根據文件類型進行專業排版,確保文件格式與原件基本壹致,方便出入境管理局工作人員核對關鍵信息。
3.消費者委托的文件翻譯完成後,有資質的翻譯機構將加蓋翻譯機構中英文公章,以及公安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備案的13位編碼翻譯章和外事專用章。蓋章譯文是翻譯機構對文件內容與原件壹致的確認,得到國內外政府執法機構的認可,具有壹定的權威性。
4.指定翻譯機構是壹個模糊的概念。壹般政府機構會在出入境管理大廳以名單的形式推薦翻譯公司。由於各地出入境管理部門的要求不同,是否指定翻譯機構取決於當地出入境管理人員的能力。
5.正規有資質的翻譯機構會附上公司的正式營業執照復印件,以便出入境管理部門審查翻譯機構的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