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向未成年人借錢的父母必須還錢嗎?
1.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如果未成年子女欠債,父母有義務償還。如果不同年齡的未成年人借款,可以根據情況要求其父母承擔債務償還責任。如果父母拒絕承擔,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父母償還。
2.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3.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妳可以自己保管妳的財產。父母作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可以幫助未成年人保管財產。但監護人不能損害未成年人的利益。
二、年滿18周歲,自己負債嗎?
1.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是獨立的成年人,做任何事情都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因此,只要他們的子女健康、正常且超過18歲,並且他們的父母在外面借錢時沒有為他們做擔保人,他們就應該自己償還,他們的父母沒有義務為他們償還。
第三,父母替子女還債的前提條件
1.即使父母願意償還子女的債務,也有壹個前提條件,即必須獲得子女債權人的同意,並可以將債務轉移給父母償還。
2.債務轉移是指債務人將合同債務的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而不改變債務的內容。如果合同的成立需要登記和批準,則在轉讓時也必須登記和批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九條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完全有益或者適合其年齡和智力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獨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