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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死拒不還錢的債務人是什麽罪?
如果債務人拒不還錢,砍死他將構成故意殺人罪。

法律分析

無論什麽原因,如何致人死亡,都將構成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罪是法律懲罰違法犯罪行為的結果,故意殺人罪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合法生命是指能夠獨立呼吸和代謝的生命體,是人類存在的前提。首先,必須存在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可以由作為和不作為構成。不作為殺人罪只能由負有防止他人死亡的特定義務的人構成。其次,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必須是違法的,也就是違反了國家的法律。執行死刑、正當防衛、緊急避險不構成故意殺人罪(因為緊急避險不構成故意殺人罪的情況很少,通常需要避險且有立功表現才可能不構成犯罪)。在被害人同意的情況下剝奪其生命的行為也構成故意殺人罪。所謂的“安樂死”,還是應該以故意殺人罪論處。當然,量刑時可以適用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直接故意殺人罪和間接故意殺人罪的既遂以被害人死亡為關鍵要件,但只有查明行為人的危害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才能認定行為人有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之壹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的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違反國家規定,生前違背本人意願摘取其屍體器官,或者生前未經其近親屬同意違背本人意願摘取其屍體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