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正規網約車可出租。但應簽訂租賃協議,明確租賃時間和金額;根據法律規定,如果車輛為個人所有,車主應取得《網約車駕駛員證》,且名下沒有其他網約車登記;除出租汽車企業和汽車租賃企業外,其他單位和社會組織的車輛不得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
2.法律依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五條。
網約車平臺公司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縣級以上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價格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責令改正,並對每起違法行為處以5000元以上65438元+00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壹)提供服務的車輛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或者線上提供服務的車輛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的車輛不壹致的;
(二)提供服務的駕駛員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或者線上提供服務的駕駛員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的駕駛員不壹致的;
(三)未按照要求保證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的;
(四)起點和終點均不在許可的經營區域內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
(五)未向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提供服務的車輛和駕駛員相關信息的;
(六)未按照規定制定服務質量標準、建立並執行投訴舉報制度的;
(七)未按照規定提供* * *信息,或者未配合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調取查閱相關數據和資料的;
(八)未履行管理責任,造成棄客、故意繞路、違規收費等嚴重違反國家相關運營服務標準的。
網約車平臺公司不再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或者有嚴重違法行為的,由縣級以上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相關許可證件。
二、網約車對車輛有什麽要求?
1座、七座及以下乘用車;
2.取得轄區公安部門核發的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證;
3.車輛使用性質登記為預約出租汽車;
4.車輛排量滿足國六標準,車輛軸距不小於2600mm;
5.安裝具有行車記錄功能的車載衛星定位裝置和緊急報警裝置;
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車輛安全技術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