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證明在江蘇的婚姻狀況?
1.妳可以帶著妳的身份證,戶口本,去妳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科,讓登記的公民-警察根據妳的書面聲明在戶籍頁背面離婚並加蓋戶籍專用章。這可以作為婚姻狀況的證明。
2.婚姻狀況證明:
茲證明我轄區(單位)有同誌(男女)於XX年XX月XX日與XXXX結婚,現申請生育第X個孩子。目前家庭有X個孩子,經檢查情況屬實。
(本證書有效期為60天)
XXXXX社區居委會(單位)
XXXX、XXXX、XX、XX
2.我需要什麽文件來證明我在江蘇的婚姻狀況?
1.婚姻狀況證明是指由有關組織或單位出具的公民的婚姻狀況證明,書面內容包括已婚、未婚、離異、喪偶、喪偶、同居及其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職業、工作性質、住址等。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司法機關、公證處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具有法律效力。
2.自2003年6月65438+10月1日國務院頒布的《婚姻登記條例》實施以來,取消了婚姻狀況證明。因此,在辦理買房、買車、出國等手續時,如需提供婚姻狀況證明,可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和照片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縣(市)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每年超過65438萬+的案件處理量顯示了其價值和需要。這要求民政部門在收到相關文件後,應與公安、住建部門協調並討論今後如何發放或取消此類證明。
4.同時還表示,結婚證是國家頒發並加蓋印章的法律憑證,具有證明公民婚姻狀況的法律效力。政府應該加強對公民信息的收集和整合,建立查詢平臺,而不是讓公民出具其他證明。目前的技術完全有能力打破部門之間的限制,將個人真實婚姻信息在範圍內聯網。
以上是如何證明江蘇的婚姻狀況。目前婚姻狀況證明已經取消,但仍有壹些開發商會提出壹些諷刺的理由讓買家辦理壹些不必要的文件。由於壹些證書的取消,壹些部門不再提供它們,這也使買家非常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