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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刑法規定
法律分析:組織考試作弊罪將首次適用於高考,即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將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罰金或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

第九條考生有第五條所列違規行為之壹的,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

在第六條、第七條所列考試中作弊的考生,各階段、各科目成績無效;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視情節輕重,可暫停考試6至3年;情節特別嚴重的,還可以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

1 .組織團夥行騙;

(二)在考場外發送或者傳輸考試信息;

(三)利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的作弊行為;

(四)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準考證等證明材料,並由他人或考生頂替參加考試的。

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有前款嚴重作弊行為的,還可以給予緩考0至3年,緩考期間的考試成績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