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違約金是根據實際損失或訂單標的計算的。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違約時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違約損害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符合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580條
當事人壹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
(a)在法律上或事實上無法履行;
債務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成本過高;
(3)債權人未在合理期限內請求履行。
有前款規定的例外情形之壹,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解除合同權利義務,但不影響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同違約金的條件是什麽?
1,壹方或雙方違約;
2.不履行、不當履行和延遲履行合同義務;
3.違約方有違約事實,但沒有故意或過失違約過錯的,不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