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具空頭支票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1)如果不是以騙取錢財為目的,中國人民銀行將對出票人處以罰款,出票人將向持票人支付賠償金;
(2)以騙取錢財為目的構成票據詐騙罪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予以刑事處罰。
2.法律依據:《票據管理實施辦法》第三十壹條。
以騙取財物為目的,簽發空頭支票或者與其預留簽章不壹致的支票的,由中國人民銀行處以票面金額5%以上65438+萬元以下的罰款;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的2%。
2.開空頭支票時,銀行有權拒付嗎?
支票為空時,銀行有權拒絕付款。在支票使用過程中,壹些單位和個人簽發空白支票,不僅損害了持票人的合法利益,影響了支票的使用和流通,而且影響了結算資金的暢通和經濟金融秩序。為保護持票人合法利益,維護經濟金融秩序,促進票據業務健康發展,中國人民銀行近日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簽發空頭支票行政處罰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對簽發空頭支票的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