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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有權利不讓業主在小區停車嗎?
法律分析:是的,根據我國的物業管理條例,物業有權依法依規對小區進行管理,所以業主還是要依法依規接受他們的管理。如果物業根據法律法規對小區內的停車位進行管理,且業主的合法權益沒有受到損害,物業有權禁止沒有停車位的業主進入小區。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條。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和場地,損害業主利益。

因維護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占用或者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征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同意;物業服務企業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征得業主委員會同意。

業主、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約定期限內將臨時占用、挖掘的道路、場地恢復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