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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與國家安全的關系
法律分析:疫情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影響社會生產經營秩序。生物安全屬於生物安全的範疇,主要是指生物因素對國家、社會、經濟、公共健康和生態環境造成的危害或潛在風險。它是國家安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屬於國家資源安全。其中,首要關註的是生態安全,即尊重自然和生物,使各類生物處於自然的安全狀態,保持生物物種的連續性和多樣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第二條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壹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免受危險和內外威脅,以及確保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第五條中央國家安全領導機構負責國家安全工作的決策和議事協調,研究制定並指導實施國家安全戰略和有關重大方針政策,統籌協調國家安全重大問題和重要工作,推進國家安全法治建設。

第六條國家制定並不斷完善國家安全戰略,綜合評估國際國內安全形勢,確定國家安全戰略的指導思想、中長期目標、國家安全政策、任務和重點領域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