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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控制權和絕對控制權
法律解析:絕對控股是指股東的出資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的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的50%以上。控制權是指在企業的實收資本總額中,雖然某壹經濟部門的投資者擁有的實收資本比例不超過50%,但他按照約定擁有企業的實際控制權。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三條,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由公司章程規定,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股東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