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責任是大陸法系國家刑法理論中的犯罪構成要件之壹。將犯罪行為歸咎於犯罪者。“無責任即無懲罰”是大陸法系國家刑法理論的壹項基本原則。
所謂責任,就是主觀責任和個人責任。主觀責任是指行為人只有在具有責任能力並且是故意或過失的情況下才能受到譴責。個人責任是指只對行為人的個人行為進行譴責,其他不屬於行為人自身行為的人實施了犯罪,因此不能對行為人進行譴責。
擴展數據:
責難的可能性有兩個基本條件:
符合刑法規範的含義決定了行為符合刑法規範的可能性和可能性。
首先,行為人可能作出符合刑法規範的意誌決定,但他沒有作出這樣的決定。
其次,在當時行為的具體情形下,可以期待行為人實施符合刑法規範的行為,但行為人並未實施符合刑法規範的行為。
參考資料:
責任-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