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設項目的稅費由建設單位繳納,由施工單位代繳。根據法律規定,承包方或承租方擁有獨立的生產經營權,進行獨立的財務核算,並定期向發包方或出租方支付承包費或租金的,承包方或承租方應就其生產、經營所得和收入納稅,並接受稅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