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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考試錄用應堅持的五項基本原則
公務員考試錄用應堅持的五項基本原則

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的基本原則是“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公開性是指各級各類機關必須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特殊職位除外;

平等是指公民報考公務員的法律地位平等;競爭性選拔是指通過有效競爭對候選人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進行考察,最終選拔出優秀人才。

通則

第壹條為了規範國家公務員錄用工作,保證新錄用國家公務員的基本素質,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國家公務員錄用應當遵循公平、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國家行政機關錄用的擔任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的國家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