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無論消費者是在本地還是從其他地方購買汽車,都不會損害國家和公眾的利益。消費者認為在其他地方銷售的汽車價格比當地低,或者當地沒有銷售的車型,因此選擇在其他地方購買汽車。這完全是市場行為,應該由市場來調節。在這個問題上,如果政府強行幹預並立法加以限制,那麽法規或規則就沒有法律依據。
2.《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七條規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限制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或者限制其他經營者的合法經營活動。
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限制外國商品進入本地市場或本地商品流向國外市場。
如果限制異地購車,很可能會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上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