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打出的借條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清楚地寫下欠款的原因和金額,債務人的簽名就具有法律效力。誰欠誰的,時間的起止,時間的累計,欠款的累計,最後的簽字(如果是個人,需要在姓名、金額、時間上按手印,都要按)。這基本上可以保證這張借條能夠具有明確的法律效力。
法律客觀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條、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條、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未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了事實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不具備債權人資格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