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室內的噪音白天不應超過50分貝,夜間應低於45分貝。不能影響別人的正常休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條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內進行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應當限制作業時間並采取其他有效措施,減少和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聲汙染。